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各地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要求,督促省以下各级有关部门及高校及时做好相关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三、各地要组织高校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各地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六、请你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七、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附件: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财政部教育部2024年10月28日附件下载: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