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的通知》(清府办函〔2024〕57号),为推动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DCMM)贯标和建立首席数据官(简称CDO)制度,现开展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DCMM贯标及CDO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DCMM贯标及CDO建设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三)自《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清府办函〔2024〕57号)实施日起,二、奖励标准根据《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清府办函〔2024〕57号),对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模板详见附件),2.获得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获得DCMM2级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结合实际制定的企业首席数据官相关制度、岗位设置材料、CDO履职情况等,四、工作要求(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或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A4纸胶装成册,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张)、推荐报告报送我局(信息化科),附件: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DCMM贯标及CDO建设项目申报书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30日(联系人:陈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