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0/00:00:00邹平市台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子镇农业产业发展和品牌认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发〔2024〕2号各责任区、各村:为推动我镇全力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将《台子镇农业产业发展和品牌认证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台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26日台子镇农业产业发展和品牌认证奖励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台子特色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二、目标任务台子镇将农业品牌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着力点之一,三、奖励范围凡在台子镇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事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申报台子镇农业品牌认证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农业品牌认证的进行奖励,五、奖励项目及标准1.获得省级农产品品牌认定或经营主体资格认定(荣誉称号)的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农产品品牌认定或经营主体资格认定(荣誉称号)的奖励10万元,各经营主体或个人获得农产品品牌认证后,持相关文件、证书或奖牌等证明文件向台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手续,请填写《台子镇农业品牌建设奖励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经台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附件2:台子镇农业品牌建设奖励申报表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获证产品名称商标类别编号(文件名)获证时间核准面积(亩)核准产量(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项目简介(200字左右)本人签名:年月日台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台子镇主要领导意见台子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说明:A4纸正反两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