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有关要求,按照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确认新有限公司为复查合格的见习单位,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咨询电话:3686203附件: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