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有关文件精神,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兰溪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兰溪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93号)文件,确定将马涧镇石渠村速冻冷库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兰溪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416.2万元,其中补助资金208.1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冷库土地空间受限,经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项目变更(详见附件),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到11月4日止,联系电话:0579-88899767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邮编321100附件1: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原).docx附件2: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新).docx兰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