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企业:根据《海沧区2024年一季度“开门稳”若干措施》(厦海发改〔2024〕1号)、《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海沧区2024年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发改〔2024〕3号)的精神,我局已完成了海沧区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促开工”“开门稳”政策兑现的审核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92-6887271附件:海沧区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促开工”“开门稳”政策兑现企业名单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