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4〕8号)文件通知,现面向全县征集第三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如下:一、征选企业范围本次全省第三批实施企业仅增补家电类和家装厨卫类产品销售企业和商户,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一)家电销售企业,商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须具备以下资质: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2.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和店内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3.经营稳定,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或承诺函;4.具备上门收旧、或者与县内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废旧家电回收协议,须具备以下资质: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及装修企业;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三、有关要求申请报名企业和商户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报企业和商户申请表(须企业自行填写打印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盖章审核),4.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所确定的相应资质资料,非企业商户提供第当年纳税申报相关佐证资料,10月30日上午10点前各县区需将第三批实施企业名单提交省市审核,我县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上午10时截止,各申报企业将申请表和上述资料一并提供县商务局五楼509室初审,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933-6621021附件:庄浪县第三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申请表(1、2).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