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港水运口岸海关监管区建设运营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根据《荆州市商务局关于审批2024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的请示》(荆商务文〔2024〕24号)、《荆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口岸事项)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荆州港水运口岸海关监管区建设运营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二、按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荆州港水运口岸海关监管区建设运营有关单位按照《项目征集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口岸科,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交2份,所有财务票据(如发票等)均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1),2.《口岸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2-2),6.《口岸事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3,由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并盖章),三、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荆州港水运口岸海关监管区建设运营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做好项目绩效目标上报和绩效自评工作,自觉接受市商务局、各级审计部门等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