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机构: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4〕595号)文件精神,一、征集范围符合《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二、申请条件申请设备更新专项券服务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能为用券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三、申请认定程序(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商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定,(三)推荐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四、申报材料清单申请成为服务商需要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如下材料:(一)广西服务券设备更新专项券服务商申请表,(三)上年度服务制造业企业的合同证明材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应加强对服务商的考核评价,如发现服务机构有瞒报、虚报相关资质、提供申报材料不属实等情况,六、申报要求(一)请有意向申报的服务商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处政务邮箱:trzc@gxt.gxzf.gov.cn,(二)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泛发动服务商申报,(三)其余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文件要求执行,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3.设备更新专项券服务商申请表4.有关单位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附件3:设备更新专项券服务商申请表.xls附件4:有关单位名单.doc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