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和《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浙经信企服〔2024〕42号)文件精神,我县对照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制定《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游县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方向)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经信联发〔2024〕5号),通过企业申报和部门初审,现拟对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方向的4个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的10家企业发放补助(具体项目和企业见附表),公示期自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7018391(监察室)附件1:2024年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方向资金安排表(147万元).docx附件2:2024年企业对标提升补助资金安排表(75万元).docx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