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科技部门)(二)支持药品研发创新,改良型新药单个品种分别给予50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奖励,每个品种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经国家药监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奖励500万元,给予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4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6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2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给予同一品种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每个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药品按照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单个医疗机构或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于在温州设立的相关机构按总部200万元、分支性机构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