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组织落实2024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一)科技型企业受补助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023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2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受补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东营市内注册,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补充、确认有关信息,并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见附件1)或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见附件2)在线填报信息,填报完毕后提交至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分别对企业和孵化载体的补助资金信息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1.企业类: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筛选、组织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申报,在系统中审核企业提交的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2.孵化载体类: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审核孵化载体提交的补助资金申请,并导出推荐孵化载体汇总表(见附件4),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企业和孵化载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补充和确认工作,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838028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咨询电话:东营区:8205570河口区:3657003垦利区:2889023广饶县:6441227利津县:5681007东营经济开发区:8302216东营港经济开发区:8019677黄三角国家农高区:8909028现代农业示范区:2623038东营市科技局2024年3月26日附件: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docx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docx3.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企业类).docx4.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