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5号)文件精神,张湾区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张湾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现对其在张湾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请联系张湾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联系电话:0719-8619639,张湾区教育局2024年10月24日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5号)文件精神,张湾区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张湾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现对其在张湾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请联系张湾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联系电话:0719-8619639,张湾区教育局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