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漳州市长泰区三宗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目的01地块(漳州市固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市固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02地块(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03地块(漳州祥云科创新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为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祥云科创新型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01地块拟征收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集体土地0.5227公顷,02地块拟征收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集体土地1.9979公顷,03地块拟征收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集体土地3.2800公顷,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泰政综规〔2023〕10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四、安置途径1.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泰政综〔2009〕27号)等文件要求,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