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由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发布并定期更新,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其他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则上由服务机构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可由地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具体收费管理方式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评估基础上提出,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分别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各地地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目录清单在统一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并及时更新,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托育服务价格监测,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本省份收费政策评估调整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工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