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3〕30号)和《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36号)要求,现对钦州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0777-3839015、0777-2824775,附件:钦州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表钦州市商务局2024年10月29日文件下载:附件:钦州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