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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 2024-10-28
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和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一)申报条件和要求1.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在线如实填报“2024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1),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二、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一)复核对象2021年度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定条件和标准,撤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1)未按规定参加复核,(4)不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标准,在线如实填报“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省经信厅对各设区市推荐复核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原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继续有效,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环境,1.纸质版材料要求:提交2024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附件1,)各街道平台联系人:西兴街道:张潇骏89521875长河街道:戚磊杰86628871浦沿街道:俞婷81993695物联网:何亦淑88138090互联网:吕士玉87696069江北科技园:黄歆蕾88217858零磁科技谷(智慧新天地):倪苏丹56971819白马湖创意城管委会:袁彩燕87777021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docx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附件3:2024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附件4: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附件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附件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docx附件7: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佐证材料清单.doc附件8: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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