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明鹏12167.332温州汉邦电子有限公司李发钞12253.363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郭浩翔2114.994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天昊1057.495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红3038.626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朱林洁2070.377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汤钲桦6211.18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贾胜豪1057.499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彬豪11195.8610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宋璐瑶10224.411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温端庆5022.9612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澳6080.4513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何奕彬7051.9214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朱舜2025.7515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亨12339.3916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朱程扬12339.3917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温豪12339.3918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世青12253.3619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景乐12339.3920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惠惠12339.3921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慧子12339.3922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卓凯霞12253.3623佰诺创睿(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敬翰7357.84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