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29日、2024年1月18日分别发布了S210游仙区金龙至魏城段、盐井至黎红(三台界)段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S210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调整有关集体经济组织拟征地类面积的公告,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地的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公开栏进行了公告,因省政府批复要求执行新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局部征地范围调整,一、S210项目征地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绵府发〔2023〕21号)和《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游仙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绵游府公告〔2023〕246号)有关规定执行,二、S210项目征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三、将游仙区仙鹤镇柏林社区2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由1.9430公顷调整为1.9417公顷,农用地面积由1.9124公顷调整为1.9111公顷,耕地面积由1.4052公顷调整为1.4039公顷,其余地类面积不变,四、本公告在游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ouxian.gov.cn/)上发布,同时由游仙区仙鹤镇、盐泉镇、魏城镇组织张贴在拟征地的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政务公开栏公告,特此公告,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