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高校院所、实体机构:为深化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工作,根据《东营市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实体机构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和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以高校院所为主体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建立的各类实体性研发、培训、协调管理等工作机构,2.申报主体本年度未从东营市财政获得过运行经费支持,3.申报主体未入驻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办公用房,(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1.《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书》2份,3.实体机构未入驻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办公用房或本年度未从东营市财政获得过运行经费支持的说明(加盖公章),4.实体机构设立的依据文件(主要指实体机构所属高校院所与东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5.实体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提供本项材料),二、市校院所合作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与东营市开展合作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在东营市注册成立的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4.申报项目应符合《东营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方向,(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提报以下材料:1.《东营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声明(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王玉霞联系电话:0546-8020302附件:1.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书2.东营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书3.东营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2024年10月28日附件1.东营市市校院所合作运行补助申报书.docx附件2:东营市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2024年东营市校院所合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