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大学生(含非本地户籍)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2人及以上(不含本人)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赁费补贴毕业5年内、在孵化基地以外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不含在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在孵的),给予300元/月创业场地租赁费补贴,最长享受36个月,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9-622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