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二批)市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助项目的公示》并结合龙岗园区的实际情况,现启动龙岗园区项目资金拨款材料收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通知附件名单内的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以下要求于近期提交资金拨付材料:一、收款收据,含市级资金收据和区级配套资金收据各1张(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附件3)二、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4)三、基本户(一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递交或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05室,收件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84097982,业务咨询科室(发展规划科):0755-84097982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948838传真:0755-28948000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