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我局拟开展2024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即中期评估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之前的项目和申请提前中期评估的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评估组织机构我局委托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作为本次中期评估工作组织的服务机构,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将在中期评估前免费组织中期评估申报的培训工作,二、中期评估方式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评估申报材料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承诺提交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三)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对佛山扶持通平台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六)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及现场核查,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审查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扶持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24时前,(四)现场核查要求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按照中期评估的要求,五、其他说明(一)自筹经费要求本次中期评估将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估,《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要求项目承担(申报)单位属企业的,(二)经费管理要求项目承担(申报)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附件:2024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清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