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详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23/5573.html)(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二、推荐单位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11月12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p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三、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联系人:高新处刘宇明联系电话:0471-6328607(二)组织推荐联系人:资统处韩志奎联系电话:0471-632860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