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受企业委托,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能源研究会、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家评价机构,对2023年辽宁新创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综合利用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辽宁清河发电有限公司、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建兴金属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经审查,评价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现将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4-72682330附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汇总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汇总表.xlsx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