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补录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经销商的通知》要求,经经销商自愿申报、市经信局审核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婆陵甲萨广场二楼,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