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及相关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信用核查、专家组集中评审、局党组会审议、公示等环节,安排奖励72家企业和4个行业协会共计资金242.65万元,现将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尽快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企业要对财政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同时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获奖励企业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28日(联系人:严晓燕,电话:2808350)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pdf附件2: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