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20〕1号)、《南通市海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运行方案》(海政办发〔2022〕51号)和《关于南通市海门区2022-2024年省级生态保护与利用等6个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4〕134号)文件精神,经核定,2023年度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83.942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5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5.49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158.8723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2023年度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3日前向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1548室反映,联系电话:0513-69819822,附件:2023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户财政补助汇总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8日2023年度南通市海门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户财政补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