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3号、通财农指〔2024〕16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4〕11号、通财农指〔2024〕1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3〕40号、通财农指〔2023〕79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0〕37号、通财农〔2020〕50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通农财〔2022〕31号、通财农指〔2022〕34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关于申请实施海门山羊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续建项目的请示》的批复(通农发〔2024〕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4年省以上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本次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点30分,申报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南通市海门区2023-2024年省以上农业申报指南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8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