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止,2、举报电话:0736-7190608联系人:龚志明附件:2024年第五批拟评残疾等级人员公示名册.xlsx常德市武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