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河北省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省城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城镇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式及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评选出支持城市,主要向建设改造任务较重、基础工作扎实、前期工作完备、地方财政大力支持的地区倾斜,向有关城市下达奖补资金,制定本市2025年度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及绩效目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城市按照《2025年度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要求,对申报城市的实施方案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报城市的资金保障能力、任务需求、前期工作完备程度等因素,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达资金,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城市要抓紧部署2025年度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事宜,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作为相关资金共同用于城镇化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入选城市制定的绩效目标,联系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谭洪强电话:0311-87800537邮箱:tanhongqiang@hebmail.gov.cn省财政厅:武奕成电话:0311-86771518邮箱:10498662@qq.com附件:2025年度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