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3〕3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秦字〔2021〕21号)、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卢龙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卢财农〔2023〕35号)的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将省级衔接资金1100万元拨付卢龙县永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益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9月23日监督举报单位及地址:卢龙县农业农村局卢龙县南环路25号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7179807fpb7111630@126.com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卢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