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我区企业和群众参加本市的智能家居“焕新”活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0月28日顺德区开展佛山市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执行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及我市有关部署安排,组织我区企业和群众参加本市的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组织本辖区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智能家居“焕新”工作,通过资格核验后在线上交易平台申领补贴资格券参与活动,到活动门店购买补贴适用的智能家居商品,(三)参与活动企业应为有需要的消费者处理废旧智能家居产品提供便利,补贴可叠加享受智能家居销售企业或线上平台企业提供的其他优惠,五、参与企业要求(一)须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智能家居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须配合本区线上销售企业导出消费者参与智能家居“焕新”活动有关信息及参与活动商家上传的交易信息、核销交易数据(包括商家PID、订单ID和交易金额等信息),六、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企业先行对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进行垫付后,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企业和相关产品型号征集工作另文通知,督促参与企业按要求布放智能家居“焕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并配合提供活动图片,对智能家居“焕新”资金监督管理及相关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附件1:2024年智能家居“焕新”产品线下销售企业销售台账—顺德区.xlsx附件2:2024年智能家居“焕新”产品线上销售企业销售台账—顺德区.xlsx本执行方案由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