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国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五)拟订承接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六)拟订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十二)指导协调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二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支持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