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的行为,第二条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适用本办法,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数据、资料,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逐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项目评分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关于信用管理的规定和本市建设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公布,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确认后在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建设工程企业可及时关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等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等平台记录和公示的信用信息,(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机构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过程中作出的涉及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处理行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22〕8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