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商事主体未提交2023年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材料的公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的通知》(琼人发〔202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因为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不到部分商事主体,缺少基本账户、银行账户等信息和员工相关材料,请附件中的商事主体及时联系市就业服务中心,并提供相关材料,且提交时员工仍在商事主体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公示期限内未提供材料,则当做自动放弃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示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联系人:王青林联系电话:86630777联系地址: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1附件:未提供信息及材料的商事主体名单表五指山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