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2024年度我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浙经信软服〔2024〕21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本次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要求按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和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两档有所区分,申报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在符合申报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二)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条件:1.申报的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产品类别属于《2024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范围(详见附件1),2.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可优先认定: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2)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推动了有关标准制定,(三)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条件:申报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除应满足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1.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3.该项软件产品取得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4.该项软件产品入围相关国家级课题,6.该项软件产品拥有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2.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4.产品系列版本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