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70号)《宁波市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工作方案》(甬发改社会〔2021〕579号)《宁波市产教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发改社会〔2023〕270号)等文件精神,经归口部门初审、专家组评审和第三方机构审计等程序,形成2024年宁波市产教融合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4-89183146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514室邮编:315000附件:2024年宁波市产教融合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doc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