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复查换证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有机食品或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每一位徒弟获得县级以上茶叶相关荣誉均给予名师1万元/人的奖励,分别给予课题组或课题主持单位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课题组或课题主持单位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茶叶相关比赛最高奖项等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入选国家、省级、市级等相关单位重要场所、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指定用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惠明茶品牌推介活动,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给予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线上销售物流快递费用1元/单的奖励,同一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线上品牌产品销售,每个主体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