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为加强对县、乡两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奖惩管理,规范和加强项目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项目库申报程序按照乡镇(街道)申报,有合理的资金预算和筹措方案,5.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含)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进行统一管理,三、项目入库评审1.项目申报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全面准确填报项目库申报表,县级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入库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含)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可研分析、风险评估和效益预估等评审,经县消薄办和项目评审小组同意后方可入库实施,3.评审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加强对县、乡两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奖惩管理,组长:陈斌副组长:张衢华、尤凤丹成员单位:县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消薄办、财政资金补助单位、县供电公司、项目申报乡镇,2.资金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库内预期效益明显的项目(有财政资金补助的不重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