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21〕5号)要求,深化服务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区域资源配置功能和经济密度,进一步支持贸易型总部的集聚和发展,根据《黄浦区鼓励贸易型总部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商务委规〔2022〕2号),经审定,现认定东方表行(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第七批黄浦区区级贸易型总部,特此通知,第七批黄浦区区级贸易型总部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东方表行(中国)贸易有限公司2、爱阁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蕾碧裳贸易(上海)有限公司4、以星物流(中国)有限公司5、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附件:黄商务委2024-42.pdf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