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法人)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下一年度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区级政府投资资金需求,第十一条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建议,区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建议,第三章项目审批第十三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区级政府投资资金的,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表,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等要求,初步设计审批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应当报区发展改革委办理相应调整审批手续:(一)由区级政府投资资金全额投资的项目,第二十二条部分领域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审批改革试点,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单位使用区级政府投资资金,区财政局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加强项目区级政府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对于未列入区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的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第四十五条项目(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加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