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1064号)文件精神,按照《办法》要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本地存证、登记申请、登记审核、登记公示、发证公告、查询核验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包括进行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可自行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五、登记对象依法获取并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智力成果属性和商业价值的,可以电子或其他手段读取、识别或访问的数据集合,六、登记流程登记申请人首次访问平台需进行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注册通过后,在“登记服务”页面按照提示完成全部登记申请信息的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登记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数据名称、申请人信息、数据来源、所属行业、应用场景、结构规模、更新频次、处理规则、公证存证情况、样例数据、登记历史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