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开展认定化工园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3〕215号),经所在县(市、区)、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共同审核,九江市濂溪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江西乐平工业园区、贵溪硫磷化工基地、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江西上高工业园区黄金堆化工集中区、江西万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巢工业园化工集中区、江西永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江西峡江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等10个化工园区符合《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九江市濂溪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用地面积优化为90.78公顷,江西峡江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用地面积优化为75.93公顷,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用地面积优化为188.73公顷,请你们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推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以及我省制定的《江西省石化化工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在行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附件:1.九江市濂溪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2.江西峡江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3.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10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九江市濂溪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doc2.江西峡江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doc3.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界址点坐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