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所有的风险责任和损失,分水电站从2019以来一直未经营生产,3、经营方式、用途及要求:租赁经营,4、设备设施改造期限及租赁经营期限:租赁经营期为20年,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期限2年,5、竞租成交款及支付方式:租赁经营期限为20年,租赁经营费第一次按20年总租赁经营费的40%支付,余下20年的60%总租赁经营费从改造期完成后的第一年起按年支付,第一次的20年总租赁经营费40%租赁费(成交款)在签订正式改造租赁经营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五岭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支付方式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资产权属含租赁期添置的所有经营设施归五岭镇人民政府所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该电站进行改造的所有费用以及经营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办理报名登记需缴纳竞标租赁保证金50000元整,竞标成功但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