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根据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宜自内泸川南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川南四市区域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18:00以前,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提出意见建议时,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如逾期未反馈意见,我们将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15208375410电子邮箱:57405981@qq.com附件:1.《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编制说明.pdf2.《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四市区域地方标准修改意见反馈《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征求意见(泸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