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人:陕西省北方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工库房建设项目位于岐山县凤鸣镇太慈村曹交陵先锋公司,项目分为2个片区,其中:生产区用地面积76675.3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4453.91平方米,总仓库区用地面积22381.8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41.66平方米,主要建设起爆药制造工房、中转库、化工品库等用房,经我局初步审查,该项目规划方案符合现行规范及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陕西省北方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工库房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通过县政府网站、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建议,公示期间对该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917-8224392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附件:1.陕西省北方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工库房建设项目总平面(生产区).pdf2.陕西省北方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工库房建设项目总平面(总仓库区).pdf岐山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