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7〕2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精神,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降桥村村民委员会提交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养老保障申报材料,兴宁区征拆中心会同三塘镇政府审核后,我局联合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拟定了《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明细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凡对该人员情况表名单、面积、金额等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兴宁区人社局反映,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联系电话:0771-3290705联系人:韦正猛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