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为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迭代升级,支撑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质发〔2022〕2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92号),现启动2024年度实验室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见《2024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评审指南》(附件1)、《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模版)》(附件2),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侯纪伟010-82262117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刘中华010-58811428电子邮箱:liuzh@cnis.ac.cnzhglc@samr.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邮编100191附件:1.2024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评审指南2.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模板)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