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防治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现将我局起草的《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1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1182联系人: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附件:1、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2、起草说明.docx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25日。